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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3學年度第二學期逕行修讀臨床醫學所博士學位申請辦法(名額2名,申請截止日期11月22日(五))

113學年度第二學期逕行修讀臨床醫學所博士學位申請辦法

一、依「國立成功大學學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作業規定」辦理之。

二、申請資格:

(一)學士班應屆畢業生(含申請提前畢業生)具下列條件之一者:

1.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,具研究潛力者。

2.名次在該班學生前三分之一以內,具研究潛力者。

(二)碩士班修業滿一學期以上,學業成績,具下列條件之一者:

1.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,具研究潛力者。

2.名次在該班學生前三分之二以內,具研究潛力者。

三、名額:至多2名

四、申請文件

(1)申請表(如附件)

(2)學士及碩士成績單正本 

(3)助理教授以上推薦函(格式不限)2份。

(5)攻讀博士學位計畫書

(6)其他有助於審查之證明文件或專題報告等(專題作品為多人合作者,須詳細註明合作者姓名及著作貢獻,並請指導老師或系所主管簽名,若有不實者,不予錄取)

五、考試方式:書面審查、面試(另行通知)

六、申請期限:113年11月7日起11月22日止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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